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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车、公务车、营运车如何三包?

发布时间: 2013-08-30 14:35:44   说明: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每一部法律法规规章都有其调整范围,三包规定从法律责任上属民事法律范畴,调整的是不对等的法律主体的法律关系。目前国家各种产品三包规定调整的范围都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保持一致,目的是为了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说到出租用车、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公车,虽然不受本规定的调整,但并不是说这些车出了质量问题就不 “ 三包 ” ,或者不承担质量担保责任。一是汽车销售合同会有相应约定,二是《产品质量法》、《合同法》等也有相应规定。实际上有的单位购车因为批量大甚至于比消费者个人购车享受更好的质量担保服务。目前,所有汽车生产者都对企业、公务用车等非家用汽车实施等同的质量担保政策。据调研,汽车三包规定实施后,生产者的保修政策将不会发生大的变化,同时不排除一些生产者根据市场等情况,将上述 “ 非家用汽车 ” 统一纳入三包管理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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