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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问题引发大事件汽车三包维权诉求谁更在理?

来源:都市消费晨报    发布时间: 2015-12-21 1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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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昌吉一家广汽丰田4S店发生的消费者维权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据了解,此事件是由于车辆在质保期内出现了变速箱故障,4S店经过维修后已排除车辆故障,调试完毕可以正常使用,销售商表示愿意支付合理的代步费用(无发票,每天支付一定金额,或有正规租赁发票,可支付与购买车型相同的日租赁费)。但车主对此并不满意,双方多次协商后,并未按照车主意愿达成协议。
在这个流光车影的时代,汽车早已成为每个家庭的必需品。但是,在汽车这个高消费行业产品中,消费者保障权益的道路,往往是迷雾笼罩。
为了让广大消费者更加了解如何保障个人权益。借助最近发生的这个维权事件,记者采访了新疆新勤律师事务所刘惠军律师。

  并不是所有汽车都享受三包政策

          记者:消费者如何享受汽车三包政策,可以遵循哪些法律法规?

          刘律师:可以按照《合同法》、《产品质量法》、2013年10月1日起执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换责任规定》进行维权。要注意的是,汽车三包只适用于2013年10月1日之后购买,拥有购车发票和汽车三包凭证的车辆。而且,并不是任何车型都适用于三包,汽车三包只适用于家用车,种类包括处于个人名下不以营运为目的的普通乘用车、活顶乘用车、高级乘用车、小型乘用车、敞篷车、短头乘用车以及旅行车、多用途乘用车、越野乘用车。

汽车三包的车辆达到退换车标准的有五种:
1、开具发票日起60日内或行驶3000公里以内(先到为准)者,车辆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的。
2、在汽车三包有效期内,车辆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的、维修后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3、车辆发动机和变速箱同一主要部件维修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4、在三包有效期内,车辆因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部件因质量问题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5、修车时间超过35天,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

  消费者如何合理维权

          记者:以近期昌吉广汽丰田维权事件为例,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能争取哪些权益?

刘律师:首先车主可以参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换责任规定》第五章三包责任第20条相关第二项: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车辆是否符合汽车三包的退换车标准。
其次,关于代步费可以参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换责任规定》第五章三包责任第十九条,“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
        以此案例分析,昌吉广汽丰田销售商赔付的代步费是比较合理的(无发票,每天支付一定金额补偿;或有正规租赁发票,可支付与购买车型相同的日租赁费)。
        在类似的案件中,消费者要注意,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应注意遵守《合同法》的“要约与承诺”条例,双方在协商时如果解决方案附有明确的条件或期限,必须遵守条件和期限。如果逾期不答复或违反约定条件的,因要约未承诺导致该协议无效,只能等下一次方案的提出和协商。
由此看来,消费者与销售商在汽车三包的维权过程中,首先双方要诚实、理性、合理的提出解决办法和补偿条件,并遵守双方协议内容。不浮夸表诉、不推诿责任,势必能高速有效的解决问题。(晨报记者 闫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