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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更换零部件,到底能不能退换车?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09-17 10:20:52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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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汽车三包规定》)自2013101日实施以来,为消费者及汽车经营者解决汽车产品质量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汽车三包争议处理一直以来是汽车三包规定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一起来关注汽车三包专业技术委员会提供的部分三包案例及分析,以供参考。

 

【案情简介】

北京市某消费者于201711月购买的车辆,在行驶到4500公里时因为不好挂挡更换了一次离合器总泵;行驶了5000公里后由于故障再次出现,又更换了离合器总泵和离合器分泵;前不久车辆又在高速路上抛锚了,经检查后发现仍然是离合器总泵出现了问题。消费者对离合器总泵多次出现质量问题表示不能接受,要求经销商更换新车。经销商认为此车辆并不满足换车的条件,希望消费者能够按照《汽车三包规定》的有关条款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修。

【相关规定】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与三包凭证》(GB/T-29632)中列出的发动机和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如下:

总成

主要零件种类范围

发动机

活塞、连杆、主轴承、曲轴、轴瓦

气缸盖

凸轮轴、气门

气缸体

机油泵

变速器

箱体

箱内机械和液压传递部件

齿轮、轴类、箱内动力传动元件

 

【处理意见】

按照标准的要求,离合器总泵和分泵不在三包主要零部件范围内,所以本案例中的争议车辆没有达到退换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