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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出现了多种故障,是否可以要求退车?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05-27 14:44:52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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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汽车三包规定》)自2013101日实施以来,为消费者及汽车经营者解决汽车产品质量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汽车三包争议处理一直以来是汽车三包规定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一起来关注汽车三包专业技术委员会提供的部分三包案例及分析,以供参考。

【案情简介】

北京某消费者刚购买新车后就出现过车辆异响的情况。此后,约一年半时间内,又相继出现刹车失灵、机油压力低和排气冒白烟的故障。经过维修后,机油压力低、排气冒白烟的故障再次出现。消费者认为该车质量问题严重,且因车辆还在三包期内,消费者要求经销商退车。

【相关规定】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规定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本规定更换、退货条件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由销售者更换、退货。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主要零件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处理意见】

本案例中车辆虽然还在三包有效期内,但根据消费者所描述的现象分析,并未达到退车条件。消费者可以保留好相关维修记录的单据,达到某一退车条件时,可要求经销商进行退车处理。对于汽车质量问题可以要求经销商免费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