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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换件的使用时间纳入修理时间吗?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1-24 10:59:11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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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汽车三包规定》)自2013101日实施以来,为消费者及汽车经营者解决汽车产品质量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汽车三包争议处理一直以来是汽车三包规定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一起来关注汽车三包专业技术委员会提供的部分三包案例及分析,以供参考。

【案情简介】

消费者购买的一辆合资品牌轿车,制动系统出现故障,到修理者处维修时被告知要更换制动总泵,店里当时没货,订购零部件到货需要较长时间。消费者因急需使用车辆,修理者临时将店里其他车辆上安装的制动总泵替换到故障车辆上。新订购的制动总泵一个月后到货,修理者当天为车辆更换上新配件。消费者询问,车辆临时安装替换件的时间是否应算作修理时间。

【相关规定】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释义》中对修理时间的解释为:(一)修理开始时间,指消费者与修理者在确定具体修理项目后,以双方在修理者提供的修理单据上签字确认的时间为开始时间,修理者的故障诊断时间应当包括在内。(二)修理结束时间,车辆修理完毕后,修理者按消费者提供的有效通讯信息,以修理者通知消费者提车的时间为准。(三)修理时间计算,修理开始时间至修理完毕时间为车辆修理时间。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计算在修理时间内。一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算。

【处理意见】

修理者可与消费者协商在车辆使用替换件期间,暂时关闭维修工单,期间不纳入修理时间。如果消费者不同意,可以继续等待配件维修,中间等待配件时间需计入修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