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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规定出台后是否需要建立第三方鉴定机构来确定汽车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发布时间: 2013-08-30 14:34:56 说明: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首先要说明的是, “ 汽车三包必须要进行质量鉴定 ” 、 “ 三包鉴定的费用过高 ” 等说法是对汽车三包制度的错误理解。消费者在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等方面有可能与经营者在判断上存在差异。一旦发生三包责任争议,双方协商不成,并不是马上要进入所谓的质量鉴定程序,而是应当请消费者协会调解,或向当地质监部门进行申诉。如果质量问题涉及较为复杂的技术问题,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请相关专家进行咨询和判断,根据专家意见确定三包责任。
由技术专家参与三包质量问题分析判断相关工作,是最高效、成本最低的争议处理方式。双方应根据事前约定,按照各自责任分担专家咨询费用。如果组织到位,相关咨询费用并不高。美国各州在处理汽车质量争议问题上,也是请技术专家参与处理的,与我国三包规定的专家咨询机制非常相似。
如果双方不能通过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机制解决,也可以进行质量鉴定、仲裁或提起诉讼。
因此可见,质量鉴定与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汽车三包的质量争议问题,应当通过技术专家参与的质量争议处理程序完成,而不是鉴定。只有需要进行检验和鉴定的,才按照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