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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日前,《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以下简称“汽车三包标准”)国家标准审查会在京召开,来自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汽车、服务方面专家27人参加审查会。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汪立昕副巡视员、国家标准委服务业部段炼副主任参加了审查会。审查会由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王忠敏主持。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已于2013年1月正式颁布,并将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在汽车三包规定第十八条第二款明确指出: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此次审查的汽车三包标准即是为汽车三包规定提供技术支撑的标准。
汽车三包标准缘起于2010年11月由中国标准化杂志社召开的“汽车售后服务与服务标准化研讨会”,会上来自国家质检总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消费者协会及汽车企业的代表就汽车售后服务的标准化进行了广泛地讨论。并就汽车三包规定迟未出台进行了探究。用标准支撑汽车三包作为研讨会成果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随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组织成立了由中消协、中国标准化杂志社、一汽大众等单位专家组成的标准起草工作组。历时两年多的起草、立项、征求意见,使汽车三包标准更加完善。汽车三包标准的起草出台即将推动汽车三包规定的有效实施,也将会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明确、准确的技术支撑。
审查会上,来自商务部、科技部、发改委、中小企业协会、汽车工程学会等各个方面的专家就标准名称、与汽车三包规定的衔接、条款显示形式及处理好专业与通俗的关系等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一致通过了对汽车三包标准的审查。此项标准审查通过后,将根据专家的意见修改后上报国家标准委审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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