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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汽车三包规定》)自 2013 年 10 月 1 日实施以来,为消费者及汽车经营者解决汽车产品质量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汽车三包争议处理一直以来是汽车三包规定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一起来关注汽车三包专业技术委员会提供的部分三包案例及分析,以供参考。
案例一:
【案情简介】
山东省某消费者在购车10天后,驾驶车辆过程中出现了转向助力失效故障。消费者要求4S店给予退换车处理,4S店表示转向助力失效后机械转向是可以正常工作的,只是转向没有助力感觉沉重而已,不属于转向失效,拒绝消费者的退换车要求。
【分析处理意见】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释义》第二十条中“转向失效”的定义,转向失效是指汽车行驶时,因质量原因致使转向系统不能按照驾驶员的意愿控制汽车的行驶方向等现象。
如果转向助力失效突然发生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那么即为转向失效。如果转向助力功能缓慢失效,驾驶员有充分的感知和处置的时间,即不应属于转向失效。
案例二:
【案情简介】
浙江省某消费者反映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的情况下,突然方向失控,在极力控制下使车辆停靠应急车道上,之后发现右后轮胎胎侧两边裂开、胎体被碾压烧焦,车体不同程度受损。消费者认为上述故障是由于轮胎质量问题导致的,要求4S店换车并赔偿相关损失。4S店组织轮胎厂家对轮胎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为由外力导致的轮胎损坏,非产品质量问题。
【分析处理意见】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八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专家对轮胎进行检查分析后,在“胎肩”附近发现了由外界异物切割而成的椭圆形伤口,故认定上述故障是由于消费者使用问题导致,而非轮胎质量问题。
案例三:
【案情简介】
湖南省某消费者在车辆购买一段时间后,发现空调时不制冷且出风口不出。经4S店服务人员检查后发现蒸发箱存在故障,需要拆装中控台进行更换。因为车辆购买时间较短,消费者不同意4S店制定的维修方案,要求更换新车。4S店表示车辆出现的故障不满足三包换车条件。
【分析处理意见】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根据汽车三包规定的相关要求,目前车辆蒸发箱出现的故障尚不满足退换车条件。汽车由上万个零部件组成,一般的故障都是由某个零部件或装配原因造成的,因此这类故障可以通过对零部件的更换或修理等方式排除,这种方式能够快速恢复汽车原有的相关性能,既便捷又经济,所以在未达到更换总成、退换车条件的情况下,应由4S店制定合理、有效的维修方案。
案例四:
【案情简介】
广东省某消费者去年8月购买的车辆,到今年6月份发现副驾驶脚垫上都是水气,用手按一下地毯,水从地毯下不断的冒了出来。到4S店检查,维修人员经过检查确认是天窗排水管堵塞造成的,需要将天窗排水管及导水槽进行清洁,并拆掉全部座椅、地毯、隔音棉,检查地板线束、插头、继电器盒等电器,涉及的费用都要由消费者承担。消费者认为上述故障是车辆的质量问题导致,故要求4S店免费维修。
【分析处理意见】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八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通过核实了解到,车内进水是因为在雨季时天窗排水管和导水槽被灰尘、柳絮、树叶等杂物堵塞,雨水进入天窗导水槽里无法通过排水管排出车外,进而导致水溢满流到了顶棚内衬上。由于当时车辆停车位置一侧明显偏低,水流就分别从右前A柱和右后C柱流到了地板、脚垫等处。
4S店服务人员调取了车辆的保养记录,可以看到天窗导水槽的检查是检查单里要求的必要检查项目,上面也明确标注“天窗导水槽脏污、有异物,建议检查清洁”,并且有消费者的签字。消费者也表示当时因为费用和时间等问题就没有做相关清洁处理。故本案例中出现的相关故障是由于消费者未按照要求对车辆进行保养所致,非产品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