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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不是。绝大多数汽车三包争议将通过协商和调解的方式解决,在协商和调解过程中,经争议双方同意,可以选择技术咨询人员参与。只有极少数案件可能需要进行产品质量检验与鉴定。
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来看,对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进行规范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是在处理产品质量争议时判定产品质量状况的重要方式”。产生三包责任争议的家用汽车产品所存在的问题是否属于产品质量问题,是三包责任争议处理判定的重要内容之一。
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各级消费者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在处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时,当需要对相关产品进行检验和质量鉴定的,可按照《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执行。特别是当消费者或经营者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各级消费者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从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库中选调的技术咨询人员做出的相关判定不接受,并明确要求对相关产品进行检验和质量鉴定的,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各级消费者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应协助安排进行产品质量仲裁检验或产品质量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