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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者处没有安全带配件,等待配件时能要求补偿吗?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1-10 10:51:15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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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汽车三包规定》)自2013101日实施以来,为消费者及汽车经营者解决汽车产品质量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汽车三包争议处理一直以来是汽车三包规定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一起来关注汽车三包专业技术委员会提供的部分三包案例及分析,以供参考。

【案情简介】

消费者购买了一辆轿车,目前在包修期内。车辆主驾驶的安全带发生故障,无法顺利拉出,到修理者处检修。修理者告知消费者,当前店里没有配件,订货需要1周以上,消费者要求修理者在等待配件期间给予相应的交通费用补偿,修理者不同意,只答应维修,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相关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因此,主驾驶安全带发生故障时,车辆无法合法驾驶。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

【处理意见】

      如果等待配件的时间超过5日,修理者应该向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交通费用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