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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更换了零部件才算维修次数吗?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05-10 15:32:41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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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汽车三包规定》)自2013101日实施以来,为消费者及汽车经营者解决汽车产品质量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汽车三包争议处理一直以来是汽车三包规定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一起来关注汽车三包专业技术委员会提供的部分三包案例及分析,以供参考。

【案情简介】

消费者购买的车辆使用约一年时,仪表上的ABS故障灯、陡坡缓降故障灯、防侧滑故障灯和电子刹车系统故障灯全部点亮,于是到经销商处进行了第一次维修。车辆在使用了一段时间后,在一次行驶中,故障再次发生,经销商告知消费者是传感器有问题,并为消费者更换了配件。更换配件后,消费者驾驶车辆上路行驶时发现故障仍然存在,经销商告诉消费者更换的配件型号错误,又再次更换了新的配件。但在消费者之后的用车过程中同样的故障仍然反复出现,再次维修后故障也仍未消除,于是消费者要求换车。经销商告知消费者,同一质量问题维修超过5次才可以更换车辆,而且只有更换配件才算维修,并表示因为有一次更换的配件型号错误,是不计入修理次数的,消费者不认可此说法。

【相关规定】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处理意见】

车辆同一质量问题经多次维修后未能找到故障产生的准确原因,对应的检查、维修、更换配件等均应计入维修次数。目前车辆针对同一质量问题已经进行了4次维修,故障仍然存在,如第5次维修后故障仍无法排除,消费者可要求销售者更换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