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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规定原文】
第九条 三包凭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产品品牌、型号、车辆类型、车辆识别代号(VIN)、生产日期;
(二)生产者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客服电话;
(三)销售者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客服电话、开具购车发票的日期、交付车辆的日期;
(四)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约定的修理者(以下简称修理者)网点信息的查询方式;
(五)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条款、包修期、三包有效期、使用补偿系数;
(六)主要零部件、特殊零部件的种类范围,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
(七)家用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品的动力蓄电池在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内的容量衰减限值;
(八)按照规定需要明示的其他内容。
【释义】
本条是关于三包凭证应当具备的内容的规定。
一、三包凭证的作用
三包凭证是产品出售时,销售者提供给消费者的,可以对所购产品进行修理、更换、退货的单据或证明。三包凭证既是证明车辆属于三包范围的重要凭证,又是消费者在主张修理、更换、退货权利时的重要凭证。
国家标准GB/T 29632-2021《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部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对三包凭证的格式作了详细规定,三包凭证的具体内容和格式应当符合本规定及国家标准GB/T 29632-2021的要求。
三包凭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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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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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品牌: |
型号: |
车辆类型: |
生产日期: |
生产者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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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邮政编码: |
地址: |
客服电话: |
销售者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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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邮政编码: |
地址: |
客服电话: |
修理者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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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点信息的查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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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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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购车发票的日期: |
交付车辆的日期: |
三包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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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产品包修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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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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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换车的使用补偿系数及计算公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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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三包责任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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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者签章: |
二、动力蓄电池容量衰减限值
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品的动力蓄电池作为整车的主要能量来源,是汽车的重要部件,价值较高,对车辆性能影响较大,一旦容量出现较大幅度衰减,将对消费者实际用车体验和整车价值产生较大影响。因此本规定要求生产者明示上述两种车型动力蓄电池在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的容量衰减限值。消费者可以在购买车辆前,通过查询不同家用汽车产品明示的动力蓄电池容量衰减限值作为购车参考,也可以在使用过程中判断动力蓄电池的质量状况。